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昭平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营管理采购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8:** 至 **:** 下午:3:** 至 5:**(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昭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昭平县永利新城6-6号,联系电话:****-*******)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开标地点 | 昭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昭平县永利新城6-6号,联系电话:0774-6687138) 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 ||
预算金额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系人 | *** | ||
***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昭平县北秀街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 电话:****-*******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贺州市昭平县昭平镇永利新城6-6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系人:*** 电 话:****-******* |
项目概况
昭平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营管理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昭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昭平县永利新城6-6号,联系电话:****-*******)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
项目名称:昭平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营管理采购
预算金额:***.******* *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昭平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营管理采购,内容如下:
本垃圾处理项目为昭平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营管理。主要包括县城区和区域外的相关乡(镇)集镇或县域各生产性企业、厂(场)、旅游景区等垃圾处理。今后随着相关城(镇)区域范围的扩大,再逐步增加服务范围。现垃圾处理规模约***吨/天,主要处理工艺为卫生填埋。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章。
合同履行期限: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期限为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起,每满**个月计1个服务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号);
3).《*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效的营业执照,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国内注册或登记(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或登记的),经营范围环境工程治理工艺设计、环境工程承包、设施运营管理技术服务,达到本次招标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2.外省企业须在广西设有常驻的机构(须提供该机构的营业执照或房产证或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报名及开标当天必须携带常驻机构证明资料的原件备查; 3.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环境工程或给排水、***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5.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8:**至**:**,下午3:**至5:**。(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昭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昭平县永利新城6-6号,联系电话:****-*******)
方式:可由①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材料属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到昭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昭平县永利新城6-6号,联系电话:****-*******)购买采购文件。 发售时间:****年3月**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年3月**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8 时** 分至 ** 时 ** 分,下午 3 时**分至 5时**分(北京时间)。 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本***元,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文档。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昭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昭平县永利新城6-6号,联系电话:****-*******)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号);
3).《*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
2.履约保证金的约定:双方签合同时另行约定,但应遵照以下原则:
(1)对风险较低、规模较小的采购项目,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在提供真实可信证明材料的前提下),停止收取履约保证金;
(2)对小微企业及大中型企业的履约保证金为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2%。
3.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依法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参与评审。
4、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元整(¥*****.**元)。
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转账、电汇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至以下账户,并于竞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注:若以支票、汇票、本票方式提交的,交款人必须是投标人;若以转账、电汇方式提交的,必须从投标人银行账户转出;若以现金方式交纳或者没有足额交纳的视为无效投标。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需在交纳凭据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及分标名称,以免耽误投标和退还保证金)。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在提供真实可信证明材料的前提下),可免交投标保证金。
帐 号:**-***************
6、监督部门: 昭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电话:****- *******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昭平县北秀街3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贺州市昭平县昭平镇永利新城6-6号
联系方式:***系人:*** 电 话:****-*******
3.***系方式
***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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