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播教室设备采购项目
成交公示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录播教室设备采购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号香枫创意园C座****室
中标(成交)金额:(大写)******元整
(小写)******.**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备注 |
1 |
** 录播*体机 |
文香 |
**-** |
台 |
1 |
***** |
|
2 |
嵌入式录播系统 |
文香 |
**.0 |
套 |
1 |
***** |
|
3 |
特写云台摄像机 |
文香 |
**-**** |
台 |
3 |
***** |
|
4 |
全景云台摄像机 |
文香 |
**-**** |
台 |
2 |
**** |
|
5 |
智慧黑板 |
文香 |
**-******* |
套 |
1 |
***** |
|
6 |
数字音频矩阵 |
文香 |
**-****** |
台 |
1 |
***** |
|
7 |
图像跟踪*体机 |
文香 |
**-**** |
台 |
1 |
***** |
|
8 |
图像跟踪系统 |
文香 |
**.0 |
套 |
1 |
***** |
|
9 |
*** 面板灯 |
凯耀 |
**-******** |
盏 |
** |
*** |
|
*、评审专家名单:高智雷、潘志金、王士能。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采购文件。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周*至周*,上午8:**-**:**,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楼,电话:****-*******)提出投诉。
(*)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霍邱县城关镇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霍邱县城关镇*隆公馆西门
联系方式:*** *** **** ****
*********
****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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