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川摩贤科技有限公司 | *川省成都市成华区*环路东*段***号电子信息产业大厦1栋第1层4号房**号位 | 1,***,***.**元 |
合同包1:
服务类(*川摩贤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其他服务 | 其他服务 | 辅助*川省宜宾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开展全市省控空气站的运维工作。 | 供应商提供宜宾市叙州区第*中学校、南溪职业技术学校、江安县职业技术学校、铁清镇道祝山清水厂、长宁中学、高县县政府、珙县林业局、筠连县环保局、梨子坳、兴文*中、屏山中学、老年大学**个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站提供1年的技术服务。包括**个省控空气站的数据监控、数据初审、例行巡检、质量控制、应急保障、仪器安装调试、周边环境巡查等工作。必须接受采购人的质控检查和考核,确保城市子站各项监测仪器正常稳定运行并与国、省、市环保部门联网正常。涉及站点迁移的,负责监测仪器、辅助设备的拆卸、安装、调试等具体工作等要求。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年内完成本项目所有约定工作内容。 |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或优于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 | 1,***,***.** |
刘文宇(评审小组组长)、古萍、吴建军(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本次采购预算为人民币*******元,采购计划编号:********************[****]*****。2.本项目已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号进行论证。3.监督部门:*川省财政厅,监督电话:***-********,地址:*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南新街**号。
名称:*川省宜宾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川省宜宾市翠屏路***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名称:*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宾市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9栋(商铺)2层6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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