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 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 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 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联系地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博贺湾大道1号保利大都会6栋1楼 招标人名称:**************** 日期:****年**月**日 :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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