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甲方):*川省宜宾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川省宜宾市翠屏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川摩贤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北段**号茂业中心B座****
联系方式:***-********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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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川省宜宾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年宜宾市省控空气站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1,***,***.** | ¥1,***,***.** | 1.技术服务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依照规范,科学管理,维修服务后使各空气站系统及仪表运行达到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考核指标要求。 2.供应商提供宜宾市叙州区第二中学校、南溪职业技术学校、江安县职业技术学校、铁清镇道祝山清水厂、长宁中学、高县县政府、珙县林业局、筠连县环保局、梨子坳、兴文二中、屏山中学、老年大学12个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站提供1年的技术服务。包括12个省控空气站的数据监控、数据初审、例行巡检、质量控制、应急保障、仪器安装调试、周边环境巡查等工作。必须接受采购人的质控检查和考核,确保城市子站各项监测仪器正常稳定运行并与国、省、市环保部门联网正常。涉及站点迁移的,负责监测仪器、辅助设备的拆卸、安装、调试等具体工作。 3.对宜宾市12个省控空气站提供1年所需的备品备件和耗材服务。 4.供应商维护、管理的全部资产(包括全部产权和建筑物、设备及配套设施)属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各类财产进行出售、抵押或转移;同时供应商有责任保证上述全部资产的完整、安全并处于良好状态。 5.协助解决各种劳动纷争,进行用工风险评估和预防,规避用工风险,如:员工经济补偿金、工伤、第三方伤害等各项用工风险,出现安全风险或者安全责任事故等,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如:经济补偿与法律责任等。 6.采购人要求与技术服务有关的其它工作。 |
合同金额: 1,***,***.**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约地点:宜宾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年**月**日
****年**月**日
合同附件:
*川省宜宾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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