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生活垃圾承揽清运招标入围项目(1+1+1模式)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采购成本价(元): ******.****
需求详情:
生活垃圾承揽清运招标入围项目(1+1+1模式),1年合同期满后,院方将对中标方进行考核,如考核合格可与中标方续签合同,续签合同的取费标准不变,续约合同总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含3年),考核不合格的中标方,院方将解除合同。
1、甲方为乙方提供院内统*垃圾放置场地,清运全院生活垃圾(包括部分建筑垃圾)。
2、乙方必须遵守医院的各种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管理。乙方如不服从甲方管理,达不到甲方规范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生活垃圾上车和清运使用的*切工具由乙方负责配置。
生活垃圾清运每天最少2次,清运时间定在上、下午各*次,当天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在当天清运完成,每天清运完垃圾后及时用水清洗垃圾站,保持垃圾站干净整洁,达到环保要求。
4、生活垃圾上车必须和生活垃圾袋*起上车,禁止在垃圾袋内捡废物,给医院造成*次污染。
5、医院产生的生活垃圾及部分建筑垃圾,必须运到区环保局指定的垃圾堆场,如乙方私自乱倒,造成的*切后果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6、垃圾清运车辆由乙方自行提供,必须由有资质专人负责驾驶,遵守交通法规,车辆在甲方院内及清运过程中安全行驶,由此引发的*切事故产生的*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服务周期: ***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佳木斯市向阳区德祥街***号
报名开始时间:****-**-** **:**
报名结束时间:****-**-**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采购单位: 佳木斯大学附属第*医院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座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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