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家和小区城镇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设计施工采购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家和小区城镇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设计施工采购工程总承包(***)已由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邯经审批字【****】**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区财政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家和小区城镇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1)招标项目名称: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家和小区城镇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设计施工采购工程总承包(EPC)
(2)建设地点: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家和小区;
(3)建设规模:本次改造项目范围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家和小区,分别为家和小区南区、家和小区北区,涉及35 栋住宅楼。基础设施改造内容主要包括燃气管道、供热管道、消防设施、雨污水管道、弱电入地、道路改造、便道改造、大门改造、小区安防、垃圾分类、绿化改造、路灯改造、停车位改造、车棚改造、电动汽车充电桩、电动车充电设施改造、体育设施改造、物业服务用房改造、居民服务用房改造、居民活动广场改造、围墙改造(铁艺栏杆)、地下停车库、幼儿园、养老服务设施等改造内容。项目总投资6981.88万元;
(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5)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7)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分包时需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条款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投标项目投标;(2)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独立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 ** 数字证书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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