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临武县县域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项目设计服务,现以办农水函〔***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项目总投资约******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地方配套资金。
2.1 项目名称:临武县县域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项目设计服务。
2.2 项目地点:临武县境内。
2.3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地方配套资金。
2.4 建设规模:对规模以上水厂进行提质改造和管网延伸,实现水厂互联互通,对农村供水标准化、信息化建设,通过城乡供水*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种模式覆盖全部农村供水人口,形成体系布局完善、设施集约安全、管护规范专业、服务优质高效的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格局。
2.5 招标实施时间:签订代理合同至完成该工程招标工作时止。
2.6 招标范围:含工程测量、初步设计、技施设计及后续服务等。
2.7 投资规模:设计服务费约****元。
包含本项目的设计服务招标代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前期咨询、制定招标方案、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协助合同签订、协助异议和投诉处理,具体代理任务在招标代理合同中明确。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2已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及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公示的市场主体单位。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4.4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4.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4.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5.1有意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可在****年6月**日至6月**日每日8:**至**:**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获取比选文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比选文件的比选人,其递交的比选文件将被拒绝。
综合评估法
7.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6月**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郴州市临武县武水镇临武大道中段(地点)。本次比选将于上述比选申请文件截止的同*时间、同*地点公开开标。如时间、地点发生变动,比选人将另行通知。
7.2申请人须指派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开标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原件)或本项目受权委托人(开标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本次比选公告在 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 网上发布。
比 选 人:*************
地 址:郴州市临武县武水镇临武大道中段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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