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第*中学教学楼无障碍电梯安装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舟山市普陀第*中学委托,于****年6月**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陀区分中心对舟山市普陀第*中学教学楼无障碍电梯安装工程组织(邀请)招标,依据开标程序、招标文件及评审结果,将中标信息公示如下:
名次 | 投标人 | 项目负责人 | 工期 | 投标报价(元) |
1 | 浙江*丰建设有限公司 | *** | **日历天 | ******.** |
2 | ************ | 费益女 | **日历天 | ******.** |
3 | 浙江舟山*安建设有限公司 | 姜国华 | **日历天 | ******.** |
公示期限自:****年6月**日始*个工作日。
评标纪要:在商务标详细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发现浙江凌正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投标承诺书,根据招标文件前附表**.5条款中第(2)、⑤点规定,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或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经询标,投标单位确认情况属实。经评标委员会讨论后*致认定,根据招标文件前附表**.5条规定,浙江凌正建设有限公司商务标评审不予通过,取消其评审入围单位资格,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部委令第**号)的规定要求,向舟山市普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投诉,并同时告知舟山市普陀区审招办。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舟山市普陀第*中学 联系电话:****-******* 联系人:***
代理单位:**************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行政监督部门:区建设局建管科 联系电话:****-******* 联系人:**
普陀区审招办督查科 联系电话:****-******* 联系人:应锡锋
招标单位:舟山市普陀第*中学
代理单位:**************
****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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