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受***************的委托,对鹤壁市儿童医院(区域儿童医学中心豫北分中心)项目竣工结算审核进行询比(文件)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询比(文件)采购的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开标信息:
开标日期:****年6月**日上午**时**分
开标地点:(电子开标大厅)鹤壁市淇滨区闽江路与华夏南路交叉口西南角旅游综合体商业大厦西栋**层开标室
监督部门:***************党群纪检部
*、成交候选人信息:
第*成交候选人:**********
响应报价(费率):0.**‰;
项目负责人:**(建【造】**************);
服务周期:在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施工单位竣工结算资料报送完整后**日历天内完成;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省、市有关造价管理规范、标准规定的要求,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造价咨询服务和造价咨询成果文件。
第*成交候选人:**************
响应报价(费率):0.**‰;
项目负责人:***(建【造】**************);
服务周期:在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施工单位竣工结算资料报送完整后**日历天内完成;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省、市有关造价管理规范、标准规定的要求,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造价咨询服务和造价咨询成果文件。
第*成交候选人:***********
响应报价(费率):0.**‰;
项目负责人:***(建【造】**************);
服务周期:在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施工单位竣工结算资料报送完整后**日历天内完成;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省、市有关造价管理规范、标准规定的要求,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造价咨询服务和造价咨询成果文件。
*、废标情况
无
*、发布媒体及日期:
本次成交候选人公示在*************》、《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公示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 3 日。
若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有质疑,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书面资料应包括: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联系人:***
电 话:****-*******
代理机构:**************
联系人:***
电 话:***********
监督部门:***************党群纪检部
监督电话:****-*******
***************
**************
****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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