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我单位于 ****年6月**日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 **********长凝书院建设项目-监理项目招标延期公告 ,现将该信息撤销,撤销原因如下:
撤销原因:
因部分建设内容发生重大设计变更,故撤销本项目招标。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榆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山西省太原市省府街3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号联系人:和震宇 蔚思宏 陈晓懿 雷月辉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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