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要求,现将***************年度(第**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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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土地评估服务项目 | 采购内容: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国土资厅发〔****〕4号)文件精神,***********按照政府采购流程确定*名成交供应商,提供****-****年土地评估服务。 主要功能或目标:1、简阳市范围内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评估事项; 2、简阳市范围内因城市规划调整、公共利益需要、基础设施建设等需收回、收购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估价事项; 3、简阳市范围内符合有关规定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土地用途变更、规划建设条件调整、土地使用年限调增等需补交土地出让收入和协议出让土地估价事项; 4、其他与项目有关的地上建筑物评估。 需满足的要求:成交评估机构必须严格按照以下(包括不限于)法律法规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估,并对评估结果承担法律责任,服务期间如国家、行业、地方有最新标准及规范的,按最新的执行。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2《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 1.3《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 1.4《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1.5《标定地价规程》(TD/T1052-2017); 1.6《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技术规范》(TD/T1009-2007); 1.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国土资厅发〔2018〕4号); 1.8《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价评估指导意见(试行)》(自然资办函[2019]922号)。 | **.****** | ****年**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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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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