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污水处理设备设施采购及配套改造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静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号中福西湖花园1号楼A区2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静****-******** |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污水处理设备设施采购及配套改造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1资格标准:
3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②根据《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侯县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侯政办[****] **号)文件,投标人企业注册地需在闽侯县范围内。 |
更正为:
3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更正事项2磋商时间:***4年 9 月 ** 日上午**:**
更正为:
磋商时间:***4年 9 月 ** 日上午**:**
其余内容不变,此更正公告为招标公告的组成部分,对各方都具有约束力。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号中福西湖花园1号楼A区2层
联系方式: ***、**、李静****-********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静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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