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办法 附件3评分细则,售后服务的评分标准: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结合项目实际,制定详细可行、科学合理的售后服务,包括对售后服务制定详细的计划、提供售后的组织方案及各项安排情况、招标文件要求之外的其他服务等。
1、售后服务内容完善,售后服务制定详细的计划、提供售后的组织方案及各项安排情况、招标文件要求之外的其他服务等有针对性,制定详细,科学合理得6分;
2、售后服务内容完善,但售后服务制定详细的计划、提供售后的组织方案及各项安排情况、招标文件要求之外的其他服务等有针对性,制定不够详细得3分;
3、售后服务内容不够完善,缺少售后服务制定详细的计划、提供售后的组织方案及各项安排情况、招标文件要求之外的其他服务等内容,制定不够详细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满分:6分
二、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办法 附件3评分细则,商务部分:体系认证的评分标准:投标人或生产厂商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每提供一个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证书有效性以《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结果为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满分:6分
其他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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