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软件开发及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会议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维护;展览展示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电脑图文设计、制作;数据处理;网站设计;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办公用品、电子产品、通讯器材、安防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