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工程建筑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政府采购咨询服务;工程造价专业咨询服务;编制工程概算、预算服务;计算机辅助设备、办公家具、消防设备及器材、计算机、建筑材料、建筑装饰材料、五金机电产品、办公用品销售;中央空调系统安装、销售;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消防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区域消防安全评估;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监理服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劳务分包;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工程造价鉴定;工程结算服务;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大型活动消防安全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