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负责市政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公用行业资质、市政施工企业资质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各类管线建设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排水设施有偿使用和审批。负责县城规划区范围内供水、节水、污水处理、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及城区防汛;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路灯照明建设、维护、管理、监察;指导和管理城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城市规划范围内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负责各项城建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城镇燃气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燃气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县相关部门、燃气经营企业依法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工作。